简除烦苛,禁察非法。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指出,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在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方面负有重要职责使命。在互联网时代,政法机关如何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30条”意见明确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完善涉民营企业户政管理服务。放宽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落户政策,已缴纳社会保险的民营企业员工携带单位用工合同,即可到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同时办理随迁落户。改进单位和社区集体户制度,利用互联网开展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在线申报,为企业用工落户和暂住登记提供方便。
二是深化涉民营企业治安管理服务。拓展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在未携带身份证、居住证等证件情况下,实现办理旅馆住宿、机动车维修、开锁信息查验、网吧实名登记等业务网上在线认证。对新开办及已换发新版工商营业执照的民营企业,可通过“吉林公安”微信公众号办理网上申请刻制公章业务。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和保安培训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民营企业领取工商执照后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获得审批。民营企业申请办理典当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三是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在重点民营企业及重点在建项目周边路段,科学设定禁限行路段、时段,提高企业运输车辆通行效率。在省内高速公路、省会城市城乡道路及其他城市主干道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受到交警现场处罚的,可通过手机扫码缴纳罚款。
四是完善口岸签证和赴港澳商务签注服务。办理民营企业邀请、聘雇境外人员口岸签证,实行受理、审批、签发、通关“一次性”办理模式。压缩赴港澳商务签注办理时限,为有紧急商务往来需办理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的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提供当日办结服务。